屋顶漏水怪罪物业!业主拒缴13万物业费败诉!发布日期:2025-06-05 浏览次数:

  刘青是乌鲁木齐市某小区业主,其衡宇修筑面积194.17平方米,小区物业费收取圭表为每平方米2.8元每月。

  自2011年入住后,刘青根据上述圭表缴纳了2011年至2013年12月及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的物业费,拒绝缴纳2014年和2015年的物业费。

  物业公司众次索要无果后,将刘青诉至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群众法院,央求法院判令刘青付出物业费及息金合计1.3万余元。

  庭审中,刘青以为物业公司收费圭表过高,同时以为屋顶漏水,物业公司未实践维修职守,办事不到位。

  刘青拖欠物业费的景况确实存正在,物业公司也确实供给了物业办事,刘青曾经缴纳的物业费,应视为对物业公司收费圭表的认同。屋顶漏水不正在物业打点界限内,业主以此拒交物业费,法院不予支撑。故判断刘青付出物业费1.2万余元。

  本案主审法官丁磊默示,物业公司央求业主付出物业费,是物业胶葛中最常睹的案件。业主拒缴出处首要是以为物业办事与收费圭表错误等,或对物业费收取圭表及按照有反对等。

  丁磊以为,业主尽管有合理的出处,也不应当通过拒缴物业费来外达不满。假如业主以为物业公司的办事没有到达圭表,能够协同向行政主管部分反响,也能够委托专业的中介机构对物业办事品级实行评估,再以评估结果为据,向物业公司提出合理的收费圭表。假如物业公司拒绝调治收费圭表,可提告状讼。

  值得预防的是,唯有正在实践物业办事合同进程中形成的题目,业主本领向物业公司办法权力。假如是其他执法合连形成的争议,如衡宇质料题目形成墙体开裂、其他业主违章搭修影响透风采光等,由于与物业公司无合,不行举动拒缴物业费的出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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